关于申请中国签证的特别提醒
 

关于申请中国签证的特别提醒

2019-06-04

 

近期,中国驻韩国大使馆在工作中发现,一些旅行社代办递交的签证申请存在严重的材料造假情况,涉嫌骗取中国签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在申请签证过程中弄虚作假等情形,不予签发签证”。驻韩使馆已遵照中国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进行处理。

现就申请中国签证的注意事项重申如下:

一、申请人须如实、详细、完整地填写签证申请表。委托他人代办时,也须由本人在签证申请表上签名。填写不实、漏填或字迹不清楚,都可能导致签证审批的延误,甚至被拒绝签证。

二、申请人须根据赴华主要事由申请相应种类签证,并提交真实无误的申请材料。任何不实、误导或不完整信息均可能导致签证申请被拒绝或被拒绝进入中国。

三、签证官员会根据个案情况,向申请人本人或中国境内有关部门、单位核实信息,必要时会要求申请人提供补充证明文件或接受面谈。

四、签证机关依据申请个案决定是否颁发签证、以及签证的种类、有效期、停留期限和入境次数,有权拒绝颁发签证或宣布已经签发的签证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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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和地点
首尔南山广场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
首尔中区退溪路173号南山广场大厦(原极东大厦)3层 
办公时间及节假日安排
办公时间:星期一到星期五,星期六、星期日及节假日休息
递交申请时间——上午9点至下午3点(递交加急件申请时间截止上午11:30)
交费取证时间——上午9点至下午4点

 

特别注意:
本签证中心接受加急服务(即第二个工作日取证服务)申请时间截止到当天上午11:30。

 

联系方式:
电话:027509600
传真:027509696
Email:namsansquarecenter@visaforchina.org
 

关于申请中国签证的特别提醒
 

关于申请中国签证的特别提醒

2019-06-04

 

近期,中国驻韩国大使馆在工作中发现,一些旅行社代办递交的签证申请存在严重的材料造假情况,涉嫌骗取中国签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在申请签证过程中弄虚作假等情形,不予签发签证”。驻韩使馆已遵照中国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进行处理。

现就申请中国签证的注意事项重申如下:

一、申请人须如实、详细、完整地填写签证申请表。委托他人代办时,也须由本人在签证申请表上签名。填写不实、漏填或字迹不清楚,都可能导致签证审批的延误,甚至被拒绝签证。

二、申请人须根据赴华主要事由申请相应种类签证,并提交真实无误的申请材料。任何不实、误导或不完整信息均可能导致签证申请被拒绝或被拒绝进入中国。

三、签证官员会根据个案情况,向申请人本人或中国境内有关部门、单位核实信息,必要时会要求申请人提供补充证明文件或接受面谈。

四、签证机关依据申请个案决定是否颁发签证、以及签证的种类、有效期、停留期限和入境次数,有权拒绝颁发签证或宣布已经签发的签证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