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中国签证的特别提醒 |
(2019-06-04) |
近期,中国驻韩国大使馆在工作中发现,一些旅行社代办递交的签证申请存在严重的材料造假情况,涉嫌骗取中国签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在申请签证过程中弄虚作假等情形,不予签发签证”。驻韩使馆已遵照中国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进行处理。 现就申请中国签证的注意事项重申如下: 一、申请人须如实、详细、完整地填写签证申请表。委托他人代办时,也须由本人在签证申请表上签名。填写不实、漏填或字迹不清楚,都可能导致签证审批的延误,甚至被拒绝签证。 二、申请人须根据赴华主要事由申请相应种类签证,并提交真实无误的申请材料。任何不实、误导或不完整信息均可能导致签证申请被拒绝或被拒绝进入中国。 三、签证官员会根据个案情况,向申请人本人或中国境内有关部门、单位核实信息,必要时会要求申请人提供补充证明文件或接受面谈。 四、签证机关依据申请个案决定是否颁发签证、以及签证的种类、有效期、停留期限和入境次数,有权拒绝颁发签证或宣布已经签发的签证作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