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签证申办须知(2021.08.30更新)

中国签证申办须知

2021.08.30更新)

 

一、根据中国外交部、国家移民管理局2020923日公告,自20209280时起,持有效中国工作类、私人事务类和团聚类居留许可的外国人可入境中国,无需重新申办签证。

二、如不符合上述情形,可按以下要求申请签证:

(一)持《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函》的外国公民可申办R字签证,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提交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出生证等)可申办S2字签证。

(二)赴华从事必要的经贸、科技等活动的外国人申请商业贸易(M字)、交流访问(F字)及复工复产人员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申请私人事务(S1S2字)签证,提交中央和国家机关、中央企业、省级外事或商务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邀请函。

(三)根据中韩人员往来便利化措施,韩国公民申请工作(Z字)签证,提交有效的《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或《外国人工作许可证》等)

(四)根据中韩人员往来便利化措施,韩国公民申请学习(X1X2字)签证,提交有效学习类居留许可,可免费办理。如未持有效学习类居留许可,需提交《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1JW202表)原件、学校的录取通知书原件(如已在校就读,可提供原学习类居留许可及学校出具的在读证明原件)。

(五)下列紧急人道主义签证可凭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如医院出具的诊断书、亲属关系证明等。

1、赴华奔丧和探望危重病亲属人员,包括死者或危重病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外)祖父母、(外)孙子女。

2、父母双方均为中国公民,需随父母一同来华的外籍未成年子女。

3、需赴华照顾因患病等原因丧失生活能力的中国公民的外籍配偶。

(二)、(三)、(四)、(五)类人员需完成新冠肺炎疫苗接种后方可申请签证,申请时需提交疫苗接种证明。

三、上述签证申请均需通过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递交。请提前在线填写签证申请表(https://www.visaforchina.org)、预约办证时间,并按预约的时间递交申请。

除上述各项签证要求的必要材料外,申请人还需提交护照原件和资料页复印件、最近一次的出入境事实证明或入境确认小条(ENTRY CONFIRMATION)、有效韩国外国人登录证或韩国签证原件和复印件(适用在韩第三国公民)。具体流程和办证要求可径询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

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地址及联系方式:

南山广场大厦签证申请服务中心

地址:首尔市中区退溪路173号南山广场3层(原极东大厦)

电话:02-750-9600;传真:02-750-9696

电子邮箱: namsansquarecenter@visaforchina.org

 

四、外交、公务类签证请径向中国驻韩使领馆咨询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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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和地点
首尔南山广场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
首尔中区退溪路173号南山广场大厦(原极东大厦)3层 
办公时间及节假日安排
办公时间:星期一到星期五,星期六、星期日及节假日休息
递交申请时间——上午9点至下午3点(递交加急件申请时间截止上午11:30)
交费取证时间——上午9点至下午4点

 

特别注意:
本签证中心接受加急服务(即第二个工作日取证服务)申请时间截止到当天上午11:30。

 

联系方式:
电话:027509600
传真:027509696
Email:namsansquarecenter@visaforchina.org
 

中国签证申办须知(2021.08.30更新)

中国签证申办须知

2021.08.30更新)

 

一、根据中国外交部、国家移民管理局2020923日公告,自20209280时起,持有效中国工作类、私人事务类和团聚类居留许可的外国人可入境中国,无需重新申办签证。

二、如不符合上述情形,可按以下要求申请签证:

(一)持《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函》的外国公民可申办R字签证,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提交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出生证等)可申办S2字签证。

(二)赴华从事必要的经贸、科技等活动的外国人申请商业贸易(M字)、交流访问(F字)及复工复产人员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申请私人事务(S1S2字)签证,提交中央和国家机关、中央企业、省级外事或商务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邀请函。

(三)根据中韩人员往来便利化措施,韩国公民申请工作(Z字)签证,提交有效的《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或《外国人工作许可证》等)

(四)根据中韩人员往来便利化措施,韩国公民申请学习(X1X2字)签证,提交有效学习类居留许可,可免费办理。如未持有效学习类居留许可,需提交《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1JW202表)原件、学校的录取通知书原件(如已在校就读,可提供原学习类居留许可及学校出具的在读证明原件)。

(五)下列紧急人道主义签证可凭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如医院出具的诊断书、亲属关系证明等。

1、赴华奔丧和探望危重病亲属人员,包括死者或危重病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外)祖父母、(外)孙子女。

2、父母双方均为中国公民,需随父母一同来华的外籍未成年子女。

3、需赴华照顾因患病等原因丧失生活能力的中国公民的外籍配偶。

(二)、(三)、(四)、(五)类人员需完成新冠肺炎疫苗接种后方可申请签证,申请时需提交疫苗接种证明。

三、上述签证申请均需通过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递交。请提前在线填写签证申请表(https://www.visaforchina.org)、预约办证时间,并按预约的时间递交申请。

除上述各项签证要求的必要材料外,申请人还需提交护照原件和资料页复印件、最近一次的出入境事实证明或入境确认小条(ENTRY CONFIRMATION)、有效韩国外国人登录证或韩国签证原件和复印件(适用在韩第三国公民)。具体流程和办证要求可径询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

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地址及联系方式:

南山广场大厦签证申请服务中心

地址:首尔市中区退溪路173号南山广场3层(原极东大厦)

电话:02-750-9600;传真:02-750-9696

电子邮箱: namsansquarecenter@visaforchina.org

 

四、外交、公务类签证请径向中国驻韩使领馆咨询递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