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探亲签证(Q1字签证)申请材料清单

长期探亲签证(Q1字签证)申请材料清单

(家庭团聚)


长期探亲签证(Q1 字签证)发给因家庭团聚申请赴中国大陆居留的中国公民的家庭成员(配偶、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配偶的父母)和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家庭成员(配偶、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配偶的父母),以及因寄养等原因申请入境居留的人员。在中国大陆境内停留超过180日。

请按清单准备材料(每人一套),可使用信纸规格打印或复印。到达签证中心后前往1-4号窗口排队将完整材料提交预审。

 

1

申请人护照原件,有效期半年以上,且至少有2张空白签证页。

2

护照个人信息页复印件,以及延期页(如有)复印件。

3

在多伦多签证中心官网快速入口处在线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证申请表》,打印出来后在首页和第八页签名;

 

注:填写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护照号码等护照信息时,须与护照所列内容完全一致。原国籍为中国人士,须根据网站提示1.6B1.6G处选择“中国”,同时本族裔姓名须使用中文输入法填写中文名。

4

本人6个月内的近期照片1张。

5

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或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出具的邀请函件。该邀请函须包含以下事项:

1)被邀请人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护照号码等;

2)被邀请人来华信息:来华目的、拟抵达日期、拟居留地点、拟居留期限、与邀请人关系、在华期间费用来源等;

3)邀请人信息:邀请人姓名、联系电话、地址、邀请人签字等。

邀请函可以是传真件、复印件或打印件,但领事官员可能要求申请人提供邀请函原件。

6

邀请人中国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或外国人护照及永久居留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7

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家庭成员关系证明(结婚证、出生证或亲属关系公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温馨提醒:持证人入境中国后须在30天内向拟居留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居留证件。



如果您属于以下情况之一,请提供相应的额外文件。


8

非加拿大公民申请签证,还须提供在加拿大的有效永久居民卡,工作许可,学习许可或其他有效居留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9

曾有中国国籍,后加入外国国籍:

如果您第一次申请中国签证,请提供最新一本中国护照原件,并将原中国护照信息页及现加拿大护照信息页并排复印在同一张纸上,一式两份;如无法提供中国护照,工作人员有权要求现场补充其他额外证明材料。

如果您曾获得中国签证,持新换发的外国护照申请签证时,请提供原护照照片信息页及曾获得的中国签证复印件(如果新护照与原护照或其他官方文件所记载的姓名不一致,请提供有关官方出具的更改姓名的证明文件)。如无法提供上述文件,需按首次申请中国签证准备材料。

10

属于下列情形的华裔人士首次申办须额外提供:(若任意一项无法提供,请另纸说明)
请注意:如办理过中国签证,请提供上次签证复印件,下列材料无需再提供。

一、出生在加拿大等,须提交
1、含有父母姓名等信息的出生纸原件及复印件;
2、出生时父母双方护照原件及首页复印件,父母双方永久居留证件(如枫叶卡)
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如双方枫叶卡起始日期均晚于申请人出生日期,则无需申请签证)
3、现父母双方护照原件及首页复印件。
二、出生在中国曾持有中国护照,后随父母移民入加籍,须提交
1、原中国护照和现外国护照原件;
2、中国护照个人信息页和外国护照个人信息页并排复印
2份;
3、出生纸原件及复印件;
4、父母双方护照原件及首页复印件,父母双方枫叶卡(如有)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11

如需回邮服务,请提供CANADA POST EXPRESS已付邮资填妥收件人信息的回邮信封;支付签证费用请使用借记卡。


请注意:必要时,领事官员可根据情况要求申请人提供其他证明文件或补充材料,或要求与申请人面谈。

领事官员根据申请人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颁发签证及签证的有效期、停留期限和入境次数。取证时间有可能超过预计取证日期,建议申请人办好签证后妥善安排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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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416-345-84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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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探亲签证(Q1字签证)申请材料清单

长期探亲签证(Q1字签证)申请材料清单

(家庭团聚)


长期探亲签证(Q1 字签证)发给因家庭团聚申请赴中国大陆居留的中国公民的家庭成员(配偶、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配偶的父母)和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家庭成员(配偶、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配偶的父母),以及因寄养等原因申请入境居留的人员。在中国大陆境内停留超过180日。

请按清单准备材料(每人一套),可使用信纸规格打印或复印。到达签证中心后前往1-4号窗口排队将完整材料提交预审。

 

1

申请人护照原件,有效期半年以上,且至少有2张空白签证页。

2

护照个人信息页复印件,以及延期页(如有)复印件。

3

在多伦多签证中心官网快速入口处在线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证申请表》,打印出来后在首页和第八页签名;

 

注:填写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护照号码等护照信息时,须与护照所列内容完全一致。原国籍为中国人士,须根据网站提示1.6B1.6G处选择“中国”,同时本族裔姓名须使用中文输入法填写中文名。

4

本人6个月内的近期照片1张。

5

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或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出具的邀请函件。该邀请函须包含以下事项:

1)被邀请人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护照号码等;

2)被邀请人来华信息:来华目的、拟抵达日期、拟居留地点、拟居留期限、与邀请人关系、在华期间费用来源等;

3)邀请人信息:邀请人姓名、联系电话、地址、邀请人签字等。

邀请函可以是传真件、复印件或打印件,但领事官员可能要求申请人提供邀请函原件。

6

邀请人中国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或外国人护照及永久居留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7

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家庭成员关系证明(结婚证、出生证或亲属关系公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温馨提醒:持证人入境中国后须在30天内向拟居留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居留证件。



如果您属于以下情况之一,请提供相应的额外文件。


8

非加拿大公民申请签证,还须提供在加拿大的有效永久居民卡,工作许可,学习许可或其他有效居留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9

曾有中国国籍,后加入外国国籍:

如果您第一次申请中国签证,请提供最新一本中国护照原件,并将原中国护照信息页及现加拿大护照信息页并排复印在同一张纸上,一式两份;如无法提供中国护照,工作人员有权要求现场补充其他额外证明材料。

如果您曾获得中国签证,持新换发的外国护照申请签证时,请提供原护照照片信息页及曾获得的中国签证复印件(如果新护照与原护照或其他官方文件所记载的姓名不一致,请提供有关官方出具的更改姓名的证明文件)。如无法提供上述文件,需按首次申请中国签证准备材料。

10

属于下列情形的华裔人士首次申办须额外提供:(若任意一项无法提供,请另纸说明)
请注意:如办理过中国签证,请提供上次签证复印件,下列材料无需再提供。

一、出生在加拿大等,须提交
1、含有父母姓名等信息的出生纸原件及复印件;
2、出生时父母双方护照原件及首页复印件,父母双方永久居留证件(如枫叶卡)
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如双方枫叶卡起始日期均晚于申请人出生日期,则无需申请签证)
3、现父母双方护照原件及首页复印件。
二、出生在中国曾持有中国护照,后随父母移民入加籍,须提交
1、原中国护照和现外国护照原件;
2、中国护照个人信息页和外国护照个人信息页并排复印
2份;
3、出生纸原件及复印件;
4、父母双方护照原件及首页复印件,父母双方枫叶卡(如有)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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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需回邮服务,请提供CANADA POST EXPRESS已付邮资填妥收件人信息的回邮信封;支付签证费用请使用借记卡。


请注意:必要时,领事官员可根据情况要求申请人提供其他证明文件或补充材料,或要求与申请人面谈。

领事官员根据申请人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颁发签证及签证的有效期、停留期限和入境次数。取证时间有可能超过预计取证日期,建议申请人办好签证后妥善安排行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