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付款方式:
(一)柜台付款:本签证中心接受借记卡付款。
(二)邮寄服务:通过E-transfer支付(Email:ottawacenter@visaforchina.org),请在支付时标明签证申请表号及联系方式(电话、邮箱)。
二、关于签证费及服务费,请参考《收费价格表》并以中心柜台实际要求为准。
国籍 | 入境次数 | 总费用(加元/份,含税) | 邮寄服务 加收 | ||
普通 | 加急二档 | 加急一档 | (加元/份,含税) | ||
加拿大公民 | 一次、两次、多次 | 137.15 | 203.79 | 249.30 | 31.64 |
美国公民 | 一次、两次、多次 | 252.15 | 318.79 | 364.30 | |
第三国公民 | 一次 | 102.15 | 168.79 | 214.30 | |
两次 | 122.15 | 188.79 | 234.30 | ||
6个月多次 | 137.15 | 203.79 | 249.30 | ||
12个月多次 | 172.15 | 238.79 |
284.30 |
注:实际费用可能会有差异,请以现场告知为准。
如申请人同时申请赴港澳签证和赴内地签证,仅收取一次服务费;如申请人非同时申请赴港澳签证和赴内地签证,则应分别收取赴港澳签证服务费和赴内地签证服务费。港澳签证服务费标准与内地签证服务费标准一致。此外,凡属中国驻加拿大大使馆直接签发的中国香港签证,须交纳的签证费为每人40加元。凡属须经香港特区入境处核准的中国香港签证,除签证费为每人40加元外,还须交纳25加元的签证通讯费。孟加拉、尼泊尔、尼日利亚、巴基斯坦、斯里兰卡和越南6国公民申请澳门签证时须交纳40加元签证费及25加元签证通讯费。需要说明的是,支付以上费用并不保证申请一定获得批准且不退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