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款方式与费用表

一、付款方式:

(一)柜台付款:本签证中心接受借记卡付款。

(二)邮寄服务:通过E-transfer支付(Email:ottawacenter@visaforchina.org),请在支付时标明签证申请表号及联系方式(电话、邮箱)。
二、关于签证费及服务费,请参考《收费价格表》并以中心柜台实际要求为准。 

(适用期间:20231211-20241231)

国籍 入境次数 总费用(加元/份,含税) 邮寄服务  加收
普通 加急二档 加急一档 (加元/份,含税)
加拿大公民 一次、两次、多次 137.15 203.79 249.30 31.64
美国公民 一次、两次、多次 252.15 318.79 364.30
第三国公民 一次 102.15 168.79 214.30
两次 122.15 188.79 234.30
6个月多次 137.15 203.79 249.30
12个月多次 172.15 238.79 284.30


 注:实际费用可能会有差异,请以现场告知为准。

如申请人同时申请赴港澳签证和赴内地签证,仅收取一次服务费;如申请人非同时申请赴港澳签证和赴内地签证,则应分别收取赴港澳签证服务费和赴内地签证服务费。港澳签证服务费标准与内地签证服务费标准一致。此外,凡属中国驻加拿大大使馆直接签发的中国香港签证,须交纳的签证费为每人40加元。凡属须经香港特区入境处核准的中国香港签证,除签证费为每人40加元外,还须交纳25加元的签证通讯费。孟加拉、尼泊尔、尼日利亚、巴基斯坦、斯里兰卡和越南6国公民申请澳门签证时须交纳40加元签证费及25加元签证通讯费。需要说明的是,支付以上费用并不保证申请一定获得批准且不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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渥太华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
地址220 Laurier Avenue West, Suite 1450, Ottawa, K1P 5Z9 
电话:613-366-1699 (东部标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6:00为人工接听)
电子邮箱:ottawacenter@visaforchina.org 

付款方式与费用表

一、付款方式:

(一)柜台付款:本签证中心接受借记卡付款。

(二)邮寄服务:通过E-transfer支付(Email:ottawacenter@visaforchina.org),请在支付时标明签证申请表号及联系方式(电话、邮箱)。
二、关于签证费及服务费,请参考《收费价格表》并以中心柜台实际要求为准。 

(适用期间:20231211-20241231)

国籍 入境次数 总费用(加元/份,含税) 邮寄服务  加收
普通 加急二档 加急一档 (加元/份,含税)
加拿大公民 一次、两次、多次 137.15 203.79 249.30 31.64
美国公民 一次、两次、多次 252.15 318.79 364.30
第三国公民 一次 102.15 168.79 214.30
两次 122.15 188.79 234.30
6个月多次 137.15 203.79 249.30
12个月多次 172.15 238.79 284.30


 注:实际费用可能会有差异,请以现场告知为准。

如申请人同时申请赴港澳签证和赴内地签证,仅收取一次服务费;如申请人非同时申请赴港澳签证和赴内地签证,则应分别收取赴港澳签证服务费和赴内地签证服务费。港澳签证服务费标准与内地签证服务费标准一致。此外,凡属中国驻加拿大大使馆直接签发的中国香港签证,须交纳的签证费为每人40加元。凡属须经香港特区入境处核准的中国香港签证,除签证费为每人40加元外,还须交纳25加元的签证通讯费。孟加拉、尼泊尔、尼日利亚、巴基斯坦、斯里兰卡和越南6国公民申请澳门签证时须交纳40加元签证费及25加元签证通讯费。需要说明的是,支付以上费用并不保证申请一定获得批准且不退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