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向申请人提供舒适的办证环境和优质服务,自2019年5月1日起,持普通护照的非中国籍人士申请中国香港/澳门普通签证需到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递交申请,使馆领事部不再直接受理上述签证申请。
具体安排如下:
一、东京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联系方式
(一)地址:东京都港区虎门4-1-17,神谷町PRIME PLACE 8层(日经BP虎之门对面、城山花园斜对面)
(二)电话:81-(0)3-6430-2066
(三)传真:81-(0)3-6432-0550
(四)电子邮箱:tokyocenter@visaforchina.org
(五)网址:https://www.visaforchina.org/TYO2_ZH/
二、办证时间及费用
(一)工作时间:周一到周五,周末及节假日休息
(二)受理时间:09:00—16:00
(三)收费和取证时间:09:00—16:00
(四)费用收取:东京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除代使馆收取签证规费、急件费和通信费外,将另行收取一定数额的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请径询弊中心或参考我网站。
(五)审理时限:有关申请须转递香港特区政府或澳门特区政府审批,审理时限会较长。一旦得到批准申请的通知,可应申请人要求为其提供特急、加急和普通3种办证服务。发证时间与其他签证做法一致。
三、特别提示
(一)能否颁发签证由使馆决定,东京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不参与审批程序。
(二)持用外交、公务(官员)护照者,其他拟申请外交、公务、礼遇签证人员,以及中国公民申请赴港进入许可,仍可径向大使馆领事部递交申请(地址:东京都港区元麻布3-4-33;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三)申请人可通过东京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申请中国香港/澳门签证,亦可自行向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或澳门特区政府治安警察局入境事务厅申请。
(四)关于免办港澳签证的情形请查询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官方网站(https://www.immd.gov.hk/eng/services/visas/visit-transit/visit-visa-entry-permit.html)
或澳门特区政府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官方网站(
http://www.fsm.gov.mo/psp/cht/psp_top5.html
)。
(五)如果对签证申请服务中心所提供服务有任何改进和建议,欢迎向我们的官方邮箱发送您的宝贵意见,或者也可以与使馆领事部联系,电子邮箱:japan1230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