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商务类认证应同时提供包含公司法人信息的公司注册证明,公司的EXTRACT及法人代表护照复印件;
(二)婚姻状况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自签发日起6个月有效,当事人必须在有效期内办妥澳外交贸易部(含其驻各地办事处)的认证和中国驻澳使领馆的认证。
(三)出生证认证父母签字方作为代办人并填写申请表中代办人的部分,需提供父母签字方的护照原件,父母双方及孩子护照的复印件,中国公民应同时出示澳洲有效签证复印件(上VEVO查询,3个工作日内有效)。申请人为未成年人时由父母一方代为签字,三个地方都需签字,申请人签名处签字后打上括号,写上父亲或母亲。签字需和护照上的签名一致。如申请人父母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公证后的委托书。代办人处填写被委托人信息,申请表需父母一方亲笔签名。
(四)申办外籍儿童送往中国寄养,请提交经澳大利亚外交贸易部或其驻各地的办事处认证过的《寄养儿童委托书》以及被寄养儿童的出生证、护照、父母护照及澳签证复印件。
(五)请及时领取认证书。逾期未被领取将按规定作废销毁,并将影响申请人今后办证。由此产生的责任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第三国文件须在该第三国国内办理认证,驻珀斯领馆不予办理。如该国驻珀斯使馆为侨居在珀斯的该国公民出具护照属实公证后,驻珀斯领馆可视情按有关程序予以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