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办理流程
(一)当事人向当地公证律师(Notary Public)办理公证;
(二)向澳大利亚外交贸易部或驻各州、领地办事处办理认证(请注意是Authenticaiton,而非Apostille)
澳外交贸易部规定,自2015年7月1日起,全澳通过邮寄方式向外交贸易部办事处递交的邮寄申请,均需集中寄往该部驻悉尼、墨尔本办事处。驻其他各州办事处只负责处理当面递交的认证申请,而不再受理邮寄认证申请。更多信息,请点击这里。
(三)申请人按照原文书出具地(公证地),而非认证文书的外交贸易部办事处所在地(认证地),向相应的中国驻澳大利亚使领馆申请办理认证。驻澳使领馆领区划分,请点击这里。例如,由昆州公证员出具的公证书如邮寄到外交贸易部驻悉尼办事处认证后,应送往中国驻布里斯班总领事馆认证。
送往中国香港、澳门特区使用的各类文书如已在澳大利亚外交贸易部或其驻各州、领地办事处办理了Apostille(附加证明书),无需在中国驻澳使领馆再进行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