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驻法国使馆安排,自2023年6月1日起,巴黎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签证中心”)将开展海外远程视频公证业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办流程
(一)当事人需直接向国内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名单见附件1)提出公证申请;
(二)国内公证机构同意受理远程视频公证申请后,公证机构将当事人相关信息(含姓名、办理公证事项、护照、居留或工作、学习等长期签证复印件、住址、联系方式等)发至签证中心远程视频公证咨询邮箱pariscentre@visaforchina.org提出预约;
(三)签证中心收到预约后与国内公证机构、当事人协调并确定视频公证具体办理时间;
(四)当事人按约定时间前往签证中心完成视频公证程序。当事人需带上本人有效护照、居留或工作、学习等长期签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国内公证机构要求的相关材料;
(五)视频公证开始前请仔细阅读并签署《海外远程视频公证办证须知》(见附件2)和《海外远程视频公证权责告知书》(一式两份,见附件3);
(六)视频公证办理全程以国内公证员为主导,申请人须根据国内公证员的要求,亲自操作系统,远程回答问题,在线完成办理;
(七)视频公证结束后,当事人直接向国内公证机构交纳公证费(收费标准请径询国内公证机构),与国内公证机构商定取件方式、进度查询等事项,并向签证中心交纳服务费,每份公证书43欧元(不含税),使馆不收取任何费用;
(八)国内公证机构如需当事人提交办理公证所需的书面材料,签证中心工作人员将现场收取、封存并代为向国内邮寄。请当事人阅读并签署《邮寄承诺书》(见附件4),签证中心将代收快递邮费。
补充说明
(一)当事人向公证机构申办公证,应如实告知、填写所申办公证事项的有关情况,所上传的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合法、充分。最终是否可予办理由国内公证机构决定;
(二)对所填写的与公证事项有关的信息,以及所上传的证明材料,公证机构将及时通过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的形式依法进行核实。如因当事人不如实填写申请公证事项的信息、上传的证明材料不真实、不合法,或因条件所限无法核实到有关信息的,公证机构将不予办理;
(三)使馆领事官员和签证中心工作人员将全程在场,协助国内公证员见证当事人自愿办理公证及现场(电子)签名等;
(四)当事人须具备熟练使用手机操作公众号、微信小程序等基本能力。视频公证办理过程中使馆和签证中心人员不能协助申请人操作手机、回答国内公证员提出的问题,也不能提供翻译服务。公证全程原则上应使用规范用语(汉语普通话),是否可使用外语等,请当事人提前与国内公证机构确认;
(五)国内公证机构、签证中心将对申请人办理海外远程视频公证全程录音录像并按规定存档。申请人对公证书内容有异议的,应向国内公证机构提出;
(六)目前使馆办理的公证事项可继续按现行要求在使馆办理。
二、费用
视频公证结束后,当事人直接向国内公证机构交纳公证费(收费标准请径询国内公证机构);并向签证中心交纳服务费,每份公证书43欧元(不含税);使馆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联系方式及办证地址
(一)巴黎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140700401(周一至周五:9:00-16:00)
(二)巴黎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远程视频公证咨询邮箱:pariscentre@visaforchina.org
(三)办理地址:
巴黎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25,rue de Bassano 75008 Paris
附件:
4、《邮寄承诺书》
巴黎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