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按照中国驻日本使领馆领区划分递交签证申请。更新后的赴华签证办理要求如下:
一、无需办理签证人员
(一)适用各类互免签证协定的外国人
(二)持有效中国永久居留证件的外国人
(三)持各类有效居留许可的外国人
(四)持有效APEC商务旅行卡(包括虚拟卡)的外国人
二、申签流程
(一)驻大阪总领馆领区的申请人请登录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大阪)网站在线填写、A4纸单面打印《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证申请表》,并在签证申请表第九项和在线填表确认页签字。
(二)本人亲自前往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大阪)递交申请并留存十指指纹,免采指纹人员可由符合条件的代理人代办。
三、所需材料
(一)通用材料
1、在线填写的签证申请表;
2、护照原件和资料页复印件;
3、在留卡、日本上陆许可或日本签证及日本入境章(适用在日第三国公民);
4、原中国护照和入籍证明或原中国签证(适用于曾有中国国籍,后加入外国国籍者);
5、照片1张。
注: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须提交可以确认亲权的户籍藤本等。
①须监护人在申请表上代未成年人签名;
②须监护人到签证中心递交未成年人的申请;
③监护人须提交身份证件(护照、驾照等)的复印件。
(二)各类签证所需核心材料(点击下载)
注:申请Q字、S字签证须提交三个月以内的户籍藤本原件(日籍)或住民票原件(第三国)。
四、其他事项
(一)对日本公民短期入境单方面免签政策仍暂停。
(二)外交、公务、人才类签证请径向中国驻日使领馆咨询递交。
(三)必要时,领事官员可根据情况要求申请人提供其他补充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