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签证申办须知(2023年12月14日更新)

请按照中国驻日本使领馆领区划分递交签证申请。更新后的赴华签证办理要求如下:

一、无需办理签证人员

(一)适用各类互免签证协定的外国人

(二)持有效中国永久居留证件的外国人

(三)持各类有效居留许可的外国人

(四)持有效APEC商务旅行卡(包括虚拟卡)的外国人

二、申签流程

(一)驻大阪总领馆领区的申请人请登录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大阪网站在线填写、A4纸单面打印《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证申请表》,并在签证申请表第九项和在线填表确认页签字。  

(二)本人亲自前往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大阪递交申请并留存十指指纹,免采指纹人员可由符合条件的代理人代办。

三、所需材料

(一)通用材料

1、在线填写的签证申请表;

2、护照原件和资料页复印件;

3、在留卡、日本上陆许可或日本签证及日本入境章(适用在日第三国公民);

4、原中国护照和入籍证明或原中国签证(适用于曾有中国国籍,后加入外国国籍者);

5、照片1张。
        注: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须提交可以确认亲权的户籍藤本等。
        ①须监护人在申请表上代未成年人签名;
        ②须监护人到签证中心递交未成年人的申请;
        ③监护人须提交身份证件(护照、驾照等)的复印件。

(二)各类签证所需核心材料(点击下载) 
         注:申请Q字、S字签证须提交三个月以内的户籍藤本原件(日籍)或住民票原件(第三国)。

四、其他事项

(一)对日本公民短期入境单方面免签政策仍暂停。
        (二)外交、公务、人才类签证请径向中国驻日使领馆咨询递交。
        (三)必要时,领事官员可根据情况要求申请人提供其他补充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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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递交申请时间:9:00-16:00  交费取证时间:9:00-16:00
特别注意:签证申请中心接受加急服务,申请时间截止到上午11:30
地址:大阪府大阪市中央区博劳町3-3-7ビル博丈9层(原ORE本町南楼9层)
电话:81-(0)6-4300-3095 传真:81-(0)6-4300-3167
Email:osakacenter@visaforchina.org

中国签证申办须知(2023年12月14日更新)

请按照中国驻日本使领馆领区划分递交签证申请。更新后的赴华签证办理要求如下:

一、无需办理签证人员

(一)适用各类互免签证协定的外国人

(二)持有效中国永久居留证件的外国人

(三)持各类有效居留许可的外国人

(四)持有效APEC商务旅行卡(包括虚拟卡)的外国人

二、申签流程

(一)驻大阪总领馆领区的申请人请登录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大阪网站在线填写、A4纸单面打印《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证申请表》,并在签证申请表第九项和在线填表确认页签字。  

(二)本人亲自前往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大阪递交申请并留存十指指纹,免采指纹人员可由符合条件的代理人代办。

三、所需材料

(一)通用材料

1、在线填写的签证申请表;

2、护照原件和资料页复印件;

3、在留卡、日本上陆许可或日本签证及日本入境章(适用在日第三国公民);

4、原中国护照和入籍证明或原中国签证(适用于曾有中国国籍,后加入外国国籍者);

5、照片1张。
        注: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须提交可以确认亲权的户籍藤本等。
        ①须监护人在申请表上代未成年人签名;
        ②须监护人到签证中心递交未成年人的申请;
        ③监护人须提交身份证件(护照、驾照等)的复印件。

(二)各类签证所需核心材料(点击下载) 
         注:申请Q字、S字签证须提交三个月以内的户籍藤本原件(日籍)或住民票原件(第三国)。

四、其他事项

(一)对日本公民短期入境单方面免签政策仍暂停。
        (二)外交、公务、人才类签证请径向中国驻日使领馆咨询递交。
        (三)必要时,领事官员可根据情况要求申请人提供其他补充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