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中国驻日本大使馆的通知,自即日起调整部分赴华签证受理范围和条件如下:
1、已取得目的地省级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或商务厅等单位的邀请函,拟赴华从事经贸、科技等活动的申请人。
2、已取得《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及任职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或商务厅等单位的邀请函,拟赴华工作的申请人。
3、探望病危或病重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或处理直系亲属丧葬事宜的,须提供住院证明或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包括出生证、结婚证、户口本、派出所亲属证明信、亲属关系公证书、户籍滕本等)复印件及国内亲属邀请信和邀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4、申请C字乘务签证的。
二、上述申请人需通过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网站在线填表并预约后,按预约时间向签证中心递交申请。
三、其他种类的签证申请暂不受理。
上述调整是临时性措施,如有变动,将发布最新通知,感谢大家的理解与配合。
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