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和对等原则,经中国驻德国使领馆授权,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自2019年12月16日起,对包括德国公民在内的全部申请中国签证人员留存十指指纹,以下人员可免予采集指纹:
一、未满14周岁或超过70周岁人员;
二、持外交护照或根据双边协议免采指纹人员;
三、5年内持同一本护照申办签证并留存过指纹的人员可予免采,但需出示5年内同本护照上曾获发的生物识别贴纸签证;
四、十指手指均残缺或十指指纹均无法留存人员。
请注意,申请人须本人亲自前往签证申请中心留取指纹。伪造指纹或由他人冒充留取指纹,将导致被拒绝进入中国境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如您需要留存指纹,请亲自前来递交申请;如您符合指纹免采条件,可以委托他人来签证中心递交申请材料并交费、取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