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华事由及应申请签证种类
序号 | 赴华事由 | 应申请签证种类 | 需提供材料清单 |
1 | 个人旅游 | L | 请见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目 |
团体旅游 | |||
2 | 贸易活动 | M | |
参加比赛 | |||
其他商业活动 | |||
3 | 学术交流活动 | F | |
文化交流活动(如交流性演出) | |||
宗教交流活动 | |||
非政府组织交流活动 | |||
志愿者、义工(不超过90日) | |||
持《外国专家来华邀请函》的外国专家 | |||
地理测绘活动 | |||
4 | 因家庭团聚申请入境居留的中国公民的家庭成员(停留超过180日) | Q1 | |
因家庭团聚申请入境居留的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家庭成员(停留超过180日) | |||
因寄养等原因申请入境居留的人员(停留超过180日) | |||
5 | 入境短期探亲(不超过180日)的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的亲属 | Q2 | |
入境短期探亲(不超过180日)的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亲属 | |||
6 | 入境长期探亲(超过180日)的因工作、学习事由在中国境内居留的外国人配偶、父母、未满18周岁的子女、配偶的父母 | S1 | |
因其他私人事务需要在中国境内居留的人员 | |||
7 | 入境短期探亲(不超过180日)的因工作、学习等事由在中国境内停留居留的外国人的家庭成员 | S2 | |
因其他私人事务(如处理诉讼、继承、医疗事务、打理在华房产等)需要在中国境内停留的人员 | |||
8 | 入境工作的外国专家 | Z | |
营业性演出 | |||
外国企业常驻中国代表机构的首席代表、代表 | |||
海上石油作业 | |||
志愿者、义工(超过90) | |||
其他取得中国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工作许可入境工作的人员 | |||
9 | 长期学习(超过180日) | X1 | |
10 | 短期学习(不超过180日) | X2 | |
11 | 外国常驻中国新闻机构的外国常驻记者 | J1 | |
12 | 入境进行短期采访报道的外国记者 | J2 | |
13 | 国际列车乘务员 | C | |
国际航空器机组成员 | |||
国际航行船舶的船员及船员随行家属 | |||
从事国际道路运输的汽车驾驶员 | |||
14 | 经中国过境 | G | |
15 | 入境永久居留 | D | |
16 | 中国需要的外国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门人才 | R | |
持《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函》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