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探亲签证(Q2 字签证)发给赴中国大陆探望居住在中国大陆境内的亲属(中国公民或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在中国大陆境内停留不超过180日。
请按清单准备签证申请材料, 使用信纸规格打印或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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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护照原件,有效期半年以上,且至少有2张空白签证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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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照个人信息页复印件,以及延期页(如有)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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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心网站在线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证申请表》,打印出来并签名。(申请表中填写的个人信息须与护照个人信息页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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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6个月内的近期照片1张。照片要求请见中心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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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或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公民出具的邀请函件。该邀请函须包含以下事项: (1)被邀请人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护照号码等; (2)被邀请人来华信息:来华目的、抵离日期、逗留地点、与邀请人关系、在华期间费用来源等; (3)邀请人信息:姓名、联系电话、地址、邀请人签字等。 邀请函可以是传真件、复印件或打印件,但领事官员可能要求申请人提供邀请函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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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请人的中国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或外国人护照及永久居留证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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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非加拿大公民,还须提供在加拿大的永久居民卡/工作许可/学习许可或其他居留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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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曾有中国国籍后加入外国国籍者,请见中心网站《曾有中国国籍者申办中国签证额外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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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18岁以下华裔, 请见中心网站《18岁以下华裔申请中国签证额外文件要求》 |
必要时,领事官员可根据情况要求申请人提供其他证明文件或补充材料,或要求与申请人面谈。领事官员根据申请人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颁发签证及签证的有效期、停留期限和入境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