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免除指纹采集的签证申请人
一、未满14周岁或超过70周岁人员;
二、持外交护照或符合中国外交、公务、礼遇签证审发条件人员;
三、五年内持同一本护照在外交部驻澳公署申办签证并留存过指纹的人员;
四、十只手指均残缺或十指指纹均无法留存人员。
五、自2023年8月14日至2023年12月31日,符合申请一次或两次入境的商务、旅游、探亲、过境、乘务类签证的申请人。
一、未满14周岁或超过70周岁人员;
二、持外交护照或符合中国外交、公务、礼遇签证审发条件人员;
三、五年内持同一本护照在外交部驻澳公署申办签证并留存过指纹的人员;
四、十只手指均残缺或十指指纹均无法留存人员。
五、自2023年8月14日至2023年12月31日,符合申请一次或两次入境的商务、旅游、探亲、过境、乘务类签证的申请人。
一、未满14周岁或超过70周岁人员;
二、持外交护照或符合中国外交、公务、礼遇签证审发条件人员;
三、五年内持同一本护照在外交部驻澳公署申办签证并留存过指纹的人员;
四、十只手指均残缺或十指指纹均无法留存人员。
五、自2023年8月14日至2023年12月31日,符合申请一次或两次入境的商务、旅游、探亲、过境、乘务类签证的申请人。
一、未满14周岁或超过70周岁人员;
二、持外交护照或符合中国外交、公务、礼遇签证审发条件人员;
三、五年内持同一本护照在外交部驻澳公署申办签证并留存过指纹的人员;
四、十只手指均残缺或十指指纹均无法留存人员。
五、自2023年8月14日至2023年12月31日,符合申请一次或两次入境的商务、旅游、探亲、过境、乘务类签证的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