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有效期
签证的入境有效期,是指持证人所持签证入境的有效时间范围。非经签发机关注明,签证自签发之日起生效,于入境有效期满当日北京时间24:00失效。只要入境次数仍有剩余,在入境有效期满前的任何时候,持证人均可持此签证赴中国内地。入境有效期已过的签证,无论是否剩余入境次数,均无法使用。
驻澳门公署不能延长签证的入境有效期。如果签证失效,请重新申请签证。持用失效签证前往中国内地,将被拒绝入境。因此,出发去中国内地前,请再次检查签证的入境有效期。请注意,即使外国人持有有效的中国签证,国家移民管理局有关部门也有权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允许还是拒绝持证人进入中国境内。
例如:
问:我的签证入境次数为两次,入境有效期至6月20日。我已于6月12日第一次使用该签证入境中国内地。可否于6月25日再次使用该签证前往中国内地?
答:不可以。因为该签证的入境有效期已过,即使仍有剩余的入境次数,您也无法再次使用。
入境次数
签证的入境次数,是指持证人在签证的入境有效期内可以入境的次数。入境次数用完,签证即失效;即使入境次数未用完,如果入境有效期已过,签证亦失效。如需再次前往中国,须重新申请签证。持用入境次数已用完的签证前往中国,将被拒绝入境。
例如:
问:我的签证入境次数为两次,入境有效期是3月20日至6月20日。我已于5月20日前入境中国两次。能否在6月20日前继续使用该签证?
答:不能。因为该签证的入境次数已用完,即使该签证尚在入境有效期内,您也无法继续使用。
停留期限
签证的停留期限,是指持证人每次入境后被准许停留的时限,自入境次日开始计算。
例如:
问:我的签证入境次数为一次,停留期限为30天。我计划于6月12日入境中国内地,在中国内地最长可以停留至几月几日?
答:您在中国内地最长可以停留至7月12日。因为签证停留期限是自入境次日(6月13日)开始计算,最长可以停留30天,至7月12日。
例如:
问:我的签证入境次数为一次,停留期限为30天,入境有效期至6月12日。如果我于签证的入境有效期最后一天,即6月12日,入境中国,可否在中国内地停留30天?
答:可以。
如在中国内地停留需超过签证允许的停留期限,当事人必须在当地公安机关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申请延期。可以申请并不等于申请一定会被批准,由此可能引起的一切责任应由申请人承担。
在中国内地停留超过签证停留期限,将违反外国人出入境管理法规,并会被处以罚款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