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香港签证费通知(最新)

中国香港签证费通知(最新) 


一、中国香港签证申请

前往香港受雇就业、定居、进行演出、举办展览、赴港就读、接受职业培训、接受工业、商业训练的巴籍公民,需提前申请签证。

(一)申请方式:

1、申请人自行直接与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联系并提交申请;

2、向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签证中心”)递交申请(申请需转送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审批)。

(二)申请材料:

1、护照:有效期长于签证有效期和停留期总时间的1个月以上、有空白签证页的护照原件及护照照片资料页复印件1份。

2、签证申请表及照片:根据访港目的,填写相应的申请表格,提交2张护照照片。

3、根据访港目的,提供证明文件。请访问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网站 https://www.immd.gov.hk查看详细信息。

(三)办理时间:

需转送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的签证申请,时间不确定。最快需要1个月或更长。

(四)申请费用:

1、自行联系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提交的申请,须按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要求缴纳签证费用。

2、向签证中心递交的申请,
             i. 签证费用为8200卢比/人(普通件),
             ii. 额外支付电报联络费5500卢比/人,共计13700卢比/人,
            上述费用为签证中心代使馆收取的费用。申请人还需额外支付申请服务费,具体参见签证费用表。

(五)付款方式:

1、自行联系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提交的申请,需按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要求的方式缴纳签证费用。

2、向签证中心递交的申请,在签证中心缴费窗口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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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20, Ex American Centre Building, Opposite Ganga Ram Hospital, Queen's Road, Mozang Chungi, Lahore, Punjab 54000


拉合尔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办公时间: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递交申请:9:00至15:00

取证时间:9:00至16:00


拉合尔签证申请中心联系方式:

电话:0518439385

邮箱:Islamabadcenterforchina@gerrys.com.p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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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国香港签证申请

前往香港受雇就业、定居、进行演出、举办展览、赴港就读、接受职业培训、接受工业、商业训练的巴籍公民,需提前申请签证。

(一)申请方式:

1、申请人自行直接与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联系并提交申请;

2、向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签证中心”)递交申请(申请需转送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审批)。

(二)申请材料:

1、护照:有效期长于签证有效期和停留期总时间的1个月以上、有空白签证页的护照原件及护照照片资料页复印件1份。

2、签证申请表及照片:根据访港目的,填写相应的申请表格,提交2张护照照片。

3、根据访港目的,提供证明文件。请访问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网站 https://www.immd.gov.hk查看详细信息。

(三)办理时间:

需转送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的签证申请,时间不确定。最快需要1个月或更长。

(四)申请费用:

1、自行联系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提交的申请,须按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要求缴纳签证费用。

2、向签证中心递交的申请,
             i. 签证费用为8200卢比/人(普通件),
             ii. 额外支付电报联络费5500卢比/人,共计13700卢比/人,
            上述费用为签证中心代使馆收取的费用。申请人还需额外支付申请服务费,具体参见签证费用表。

(五)付款方式:

1、自行联系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提交的申请,需按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要求的方式缴纳签证费用。

2、向签证中心递交的申请,在签证中心缴费窗口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