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申请人:
根据马来西亚政府PDPA法案的规定,自10月17日起,请各位申请人或代办人在递交签证申请的同时,向我中心提交一份《个人信息使用同意书》。该《同意书》可从中心网站“资料下载”专栏自行下载打印,并按要求填写、签字。
特此通知,谢谢大家的配合!
古晋中国签证申请中心
2016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