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不屬於以下情況,您前往中國須事先辦妥簽證。
一、根據中國政府與其他國家政府簽訂的互免簽證協定,屬於免辦簽證人員。
二、持普通護照的新加坡、汶莱两國公民赴中國大陸旅遊、經商、探親訪友或過境不超過15天者,可免辦簽證。
但上述國家的下列人員須事先辦妥簽證:
(一)持普通護照赴華旅遊、經商、探親訪友預計停留期限將超過15天者;
(二)持普通護照赴華學習、工作、定居、採訪者;
(三)持日本外交、公務護照者(根據雙邊協定,持新加坡、汶萊外交和公務護照者,停留不超過30天可免簽)。
三、持與中國建交國家的普通護照到香港或澳門旅遊的外國人,經在香港、澳門合法註冊的旅遊公司組團進入廣東珠江三角洲地區(指廣州、深圳、珠海、佛山、東莞、中山、江門、肇慶、惠州所轄行政區)旅遊,且停留不超過6日,可免辦簽證。上述團組赴汕頭旅遊,如直接從汕頭出境,活動範圍不超出汕頭行政區域的,亦適用上述政策。
四、外國人持已定妥座位的聯程客票搭乘國際航行的航空器、船舶、列車從中國過境前往第三國或者地區,在中國境內停留不超過二十四小時且不離開口岸,或者在國務院批准的特定區域內停留不超過規定時限的,,可免辦簽證。要求臨時離開口岸的,須向機口岸防檢查機關申辦時入境手續。
五、51個國家的公民(名單列表),持有效國際旅行證件和已確定日期及座位的前往第三國(地區)聯程機票,過境北京、上海和廣州和成都72小時,可免辦簽證。具體詳情,請點擊此處查看。
六、下列21個國家持普通護照公民,經國家旅遊局批准在海南註冊的國際旅行社組團(5人或5人以上)到海南省旅遊,且停留不超過15日,可免辦簽證:馬來西亞、泰國、菲律賓、印尼、英國、法國、奧地利、義大利、瑞士、瑞典、西班牙、荷蘭、美國、加拿大、紐西蘭、澳大利亞、芬蘭、丹麥、挪威、烏克蘭、哈薩克斯坦。
韓國、德國、俄羅斯3個國家持普通護照公民,經國家旅遊局批准在海南註冊的國際旅行社組團(2人或2人以上)到海南省旅遊,且停留不超過21日,可免辦簽證。
七、持有效的外國人永久居留證或外國人居留許可者可免簽入境中國。
八、持有效的APEC商務旅行卡者可免簽入境中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