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居民外籍家庭傭工申請赴內地簽證指南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特派員公署僅為陪同僱主短期赴內地從事旅遊、探親、購物等活動的香港居民外籍家庭傭工審發短期簽證。如持短期簽證傭工在內地非法工作,傭工及僱主將面臨嚴重法律後果。 |
一、 申請資格
(一) 申請人須受僱於以香港為實際居住地的香港特別行政區居民,與現僱主僱傭關係存續至少3個月;
(二) 申請人香港工作簽注有效期大於2個月且將在簽注有效期內返回香港;
(三) 入境目的為陪同僱主赴內地短期旅遊、探親、購物等。
二、 所需材料
(一) 有效期6個月以上護照及護照資料頁複印件;
(二) 符合規定標準的証件照片1張;
(三) 清晰、如實、完整填寫的簽證申請表;
(四) 申請人香港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香港工作簽注原件及複印件;
(五) 僱主香港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六) 僱傭合約原件及複印件;
(七) 僱主擔保信 (格式附後);
(八) 傭工聲明 (格式附後);
(九) 中國內地住址證明 (如酒店訂單、僱主房產證明等);
(十) 簽證官員基於個案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三、 注意事項
1. 申請人在同一僱主名下首次申請赴內地簽證,須由本人及僱主親自前往簽證申請中心申請。
2. 申請人須與僱主共同入出內地,按照簽證規定的有效期入境、停留並嚴格控制在內地停留時間。如短期內過於頻繁往返內地與香港或在內地累計停留時間過長,將會被在一段時間內拒發簽證。
3. 申請人即使按要求提交所有文件,並不代表當然會獲發簽證。簽證官員將在綜合考慮各方面情況的基礎上做出是否簽發及如何簽發的決定。無論是否獲發簽證,除護照和有關身份證、僱傭合同原件外、所有簽證申請資料概不退還。
4. 基於個案,申請人須根據簽證申請中心通知於規定期限內持本人護照到公署領事部外國人簽證處面試銷簽。無故不來面試銷簽者,將影響下次簽證申請。
5. 如僱主與傭工解除僱傭合同,僱主應向公署領事部簽證處申請註銷其傭工持有的有效簽證,否則須承擔相應法律後果。
僱主擔保信
本人 (香港身份證號碼: ),將於 年 月 日攜本人家庭傭工 (國籍: ;護照號碼: ;香港身份證號碼: ) 前往內地從事 活動。我們在內地期間居住地址: 。為此,我同意傭工申請一次/兩次/多次入境、每次停留 天簽證。我保證會偕傭工一起入出內地並保證其在內地期間遵守相關法律法規。
僱主本人簽名:
(簽署必須與合約的簽署一致)
日期:
Domestic Helper Declaration
I, (Nationality: ; Passport no.: ; Hong Kong ID.: ) am willing to travel together with my employer to Mainland China for . I will stay in (detailed address). I will abide by all laws and regulations of Mainland China and Hong Kong SAR. I will enter and leave Mainland China together with my employer for all trips.
Signature:
(the signature same as the employment contract signature)
Da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