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调整部分赴华签证受理范围和条件有关通知
2022年8月24日起,赫尔辛基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调整部分赴华签证受理范围和条件,具体如下:
1、各类自芬赴华复工复产人员(包括经贸、教育、科技、体育、文化等各领域赴华长期工作和短期访问人员)申请M字、F字、Z字签证,无需提供中国各相关部门出具的PU邀请函。上述人员(包括已在华工作的外国人)的外籍家庭成员只需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即可申办签证来华随居或探亲。家庭成员范围包括配偶、父母、未满18周岁子女、配偶的父母。
2、中国公民及在华具有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外籍家庭成员可凭亲属关系证明(包括出生证、结婚证、户口本、派出所亲属证明信、亲属关系公证书)复印件、国内亲属邀请信以及邀请人有效中国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等材料申请探亲或家庭团聚签证。家庭成员范围包括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3、申请C字乘务签证的。
4、前往中国接受学历教育的外国长期留学人员,可凭《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1/202表)、学校录取通知书(新生)或返校证明(老生)等申请材料,向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递交X1字签证申请,在华留学人员的家属可申请赴华随居或探亲。暂不受理非学历教育的各类短期留学人员签证申请(X2字签证)。
5、允许持有效APEC商务旅行卡及学习类居留许可人员入境中国。
6、上述签证申请人入境前原则上应接种我国或世界卫生组织批准紧急使用或上市的疫苗。
7、上述未提到的签证申请暂不受理。所有申请人需通过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网站进行在线填表。申请人需提前将上述文件(包括完整接种疫苗证书)通过email发送给签证中心并进行预约,签证中心邮箱为helsinkicenter@visaforchina.org。14岁以下及70岁以上的申请人无需亲自到签证中心留取生物特征信息。
如申请人持有有效的签证或居留,请复印并随其他材料一同递交。
为确保员工健康安全,请申请人配合签证中心防疫措施,佩戴口罩并接受体温检测。签证中心目前暂停提供协助填写申请表服务。
上述调整是临时性措施,如有变动,签证中心将及时发布最新通知。衷心感谢大家的理解与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