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认证须知

一、领事认证的基本程序

1、申请人有关文书在办理领事认证前,一般应当首先由越南户籍所在地公证处或司法厅办理公证;

2、申请人向越南外交部领事局申办所在国领事认证;
3、申请人填写认证申请表向签证申请中心申请领事认证。

 

二、申办领事认证的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领事认证申请表》一份;

2、本人有效护照原件及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申办领事认证的文书原件(已经越南外交部领事局认证)及复印件一份;

4、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当事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如相关认证申请涉重大事项,还须提交当事人出具的委托书;

  请注意:使馆认为必要时,可能要求申请人本人亲自递交申请并接受面谈。
5、如办理公司营业执照文件认证,还应提交公司法人代表的护照复印件及能证明公司法人代表身份的公司文件。

6、其他根据实际情况需要的证明材料。

 

三、领事认证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根据文件的公证地及认证地,按照驻越使领馆领区划分,向相应的使领馆递交认证申请。递交至大使馆的申请必须经过越南外交部领事局认证。如未能按照领区划分递交申请,该申请可能会被拒绝受理。

2,文书内容和办理程序必须真实、完整、合法,不得有违反中国法律或可能损害中国国家及社会公共利益的内容。申请认证的文书在两页及以上的,应装订成册,采用火漆加封或加盖骑缝章或钢印等方式确保不易被拆换,以保证文书的完整性。如有程序不完整、格式不规范、含不合法内容、文件有涂改、拆换等问题,使馆不予认证。

3,用于到中国内地结婚登记的无配偶(未婚)声明或证明自公证书出具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用于来华收养的婚姻状况、健康、财产、收入和无违法犯罪记录公证书,自公证之日起至申请收养登记之日止(不含中国收养中心审理时间),6个月有效。超出有效期的文书,使馆不予认证。
4,经领事认证的文书,不得任意拆装或涂改。因申请人自行拆装或涂改文件引起的问题及相关法律责任,由申请人承担。

 

打印
COPYRIGHT ©2008-2014 CVASC. ALL RIGHTS RESERVED 联系我们     


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办公地点:    Tầng 7 ,toà nhà Trường Thịnh,Số 1 đường Phùng Chí Kiên, phường Nghĩa Đô, quận Cầu Giấy, TP. Hà Nội, Việt Nam.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节假日除外)
递交申请时间:9:00至15:00         
交费取证时间:9:00至15:00

联系方式:    电话: 024 3275 3888
                   传真: 024 3202 6359  
                   Email
hanoicenter@visaforchina.org






办理认证须知

一、领事认证的基本程序

1、申请人有关文书在办理领事认证前,一般应当首先由越南户籍所在地公证处或司法厅办理公证;

2、申请人向越南外交部领事局申办所在国领事认证;
3、申请人填写认证申请表向签证申请中心申请领事认证。

 

二、申办领事认证的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领事认证申请表》一份;

2、本人有效护照原件及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申办领事认证的文书原件(已经越南外交部领事局认证)及复印件一份;

4、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当事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如相关认证申请涉重大事项,还须提交当事人出具的委托书;

  请注意:使馆认为必要时,可能要求申请人本人亲自递交申请并接受面谈。
5、如办理公司营业执照文件认证,还应提交公司法人代表的护照复印件及能证明公司法人代表身份的公司文件。

6、其他根据实际情况需要的证明材料。

 

三、领事认证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根据文件的公证地及认证地,按照驻越使领馆领区划分,向相应的使领馆递交认证申请。递交至大使馆的申请必须经过越南外交部领事局认证。如未能按照领区划分递交申请,该申请可能会被拒绝受理。

2,文书内容和办理程序必须真实、完整、合法,不得有违反中国法律或可能损害中国国家及社会公共利益的内容。申请认证的文书在两页及以上的,应装订成册,采用火漆加封或加盖骑缝章或钢印等方式确保不易被拆换,以保证文书的完整性。如有程序不完整、格式不规范、含不合法内容、文件有涂改、拆换等问题,使馆不予认证。

3,用于到中国内地结婚登记的无配偶(未婚)声明或证明自公证书出具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用于来华收养的婚姻状况、健康、财产、收入和无违法犯罪记录公证书,自公证之日起至申请收养登记之日止(不含中国收养中心审理时间),6个月有效。超出有效期的文书,使馆不予认证。
4,经领事认证的文书,不得任意拆装或涂改。因申请人自行拆装或涂改文件引起的问题及相关法律责任,由申请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