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付款方式:
(1)申请人在签证中心递交申请后,需缴纳中心全部费用,包括:签证费和服务费。
(2) 申请签证的服务费将在申请签证当日由中心收取,签证申请中心接受越南盾现金。以越南盾结算,不论签证审批结果如何,服务费恕不退还。
(3)申请人取证时,请缴纳签证费(代中国大使馆收取),签证申请中心接受美元现金。签证费以美元结算,实际金额以使馆审批结果为准。
(4) 如果申请人是第三国公民,则需缴纳的费用可能与上表所列费用有所不同。 请以实际支付金额为标准。
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办公地点: Tầng 7 ,toà nhà Trường Thịnh,Số 1 đường Phùng Chí Kiên, phường Nghĩa Đô, quận Cầu Giấy, TP. Hà Nội, Việt Nam.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节假日除外) 递交申请时间:9:00至15:00 交费取证时间:9:00至15:00
联系方式: 电话: 024 3275 3888 传真: 024 3202 6359 Email:hanoicenter@visaforchina.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