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流程
1.登录 https://bio.visaforchina.org 在线填写签证申请表,打印出确认页及表格,并在确认页及表格第九项签字(申请人未满18周岁,其法定监护人均需签字,或提交同意书或相关证明)。
2.无需预约,请在营业时间内本人亲自到法兰克福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递交申请,并留存十指指纹。请查阅签证受理时间并合理安排递交日期。
3.请在递交签证申请后持EC卡或现金现场缴纳签证费和服务费。
*以下签证申请人可免除指纹采集(免采指纹人员可委托他人递交签证申请):未满14 周岁或超过 70 周岁人员; 持外交护照或符合外交、公务、礼遇签证审发条件人员; 五年内持同一本护照在法兰克福总领馆或法兰克福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申办签证并留存过指纹的人员; 十指指纹均无法留存人员。另请查阅通知栏内关于免采指纹的通知。
二、普通签证材料要求
(一) 在线填写的申请表(请打印全表,共 7 页) ;
(二) 护照原件和资料页等复印件;
(三) 申请表内上传的照片原件 1 张;
(四) 在德合法停留或居留证明 (适用于第三国在德申请者);
(五) 原中国护照原件及护照照片资料页复印件(适用于曾有中国国籍, 后加入外国国籍的首次办理者);
(六)一至两份原中国签证复印件(如有);
(七) 除上述 ( 一 ) 至 ( 六 ) 项材料外,还需提交以下各类签证材料:
请注意:
1. 给未成年子女办理签证的申请人,请携带子女出生时父母所持有的居留卡(Dauer / unbefristet / Niederlassung)或子女的退籍证明或原中国签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将作为受理依据)。
2. 如曾有中国国籍,请务必在申请表1.1D项中用汉字填写中文姓名。此项未填写需要在线改表并重新打印。
3. 探亲邀请函需注明:邀请人的姓名、电话、住址,被邀请人的姓名、国籍、住址、来华目的、抵离日期以及与邀请人关系。邀请函需签字并附上邀请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签证种类 |
适用情形 |
材料要求 |
L字签证 |
赴华旅游或访友 |
往返机票订单和酒店订单等行程材料,或中国境内单位或个人出具的邀请函件。个人出具的邀请函需提供个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如中国身份证、邀请人的护照及居留证件等)。 ①该邀请函包含以下内容:邀请人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证件号等) ②被邀请人行程安排信息:抵离日期、旅游地点等; ③邀请单位或邀请人信息:邀请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单位印章、法定代表人或邀请人签字等。
|
M字、F字签证 |
赴华从事经贸、比赛(M)、学术文化交流(F)等活动 |
中国境内有关单位或个人出具的邀请函件,函件内需包含以下内容: ①被邀请人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证件号等) ②被邀请人访问信息:来华事由、抵离日期、访问地点、与邀请单位或邀请人关系、费用来源等; ③邀请单位信息:邀请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单位印章、法定代表人或邀请人签字等 |
Z字签证 |
工作 |
有效的《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或《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原件等) |
Q1字签证(团聚,超过180天) |
①中国公民的外籍家庭成员; ②在华具有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外籍家庭成员。*家庭成员仅限: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
①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家庭成员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出生证、户口簿、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或亲属关系公证书等); |
Q2字签证(探亲,不超过180天) |
①中国公民的外籍家庭成员; ②在华具有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外籍家庭成员。 |
①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或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出具的邀请函; |
S1字签证(随居,超过180天) |
有效工作、学习签证或工作、学习类居留许可持有人的配偶、父母、未满18周岁的子女、配偶的父母。 |
①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出生证等); |
S2字签证(探亲、就医等其他私人事务,不超过180天) |
有效工作、学习签证或工作、学习类居留许可持有人的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就医等因其他私人事务需要在中国境内停留的人员。 |
①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复印件(如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出生证等); |
R字签证 |
高端人才 |
《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函》 *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凭亲属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出生证明)可申办S2签证。 |
C字签证 |
机组人员 |
①外国运输公司出具的担保函或中国境内有关单位出具的邀请函。 ②机组人员证件 |
X1字签证 |
在中国境内长期(超过180日)学习的人员 |
《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1或JW202表)原件及复印件、国内高校签发的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
X2字签证 |
在中国境内短期(不超过180日)学习的人员 |
中国境内招收单位出具的录取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 |
G字签证 |
经中国过境的人员 |
赴目的地国家或地区的已确定日期和座位的联程机(车、船)票 |
在任何情况下,使领馆均有权要求客户补充其认为必要的客户资料或要求申请人本人到使领馆面谈。
三、 咨询方式和受理地址
申请普通签证,如有咨询请径联系法兰克福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69-26919130
传真:069-269191350
电子邮箱:frankfurtcenter@visaforchina.org
地址:Bockenheimer Landstraße 51-53, 60325 Frankfurt am Ma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