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赴华签证要求的通知
请申请人确认自身适用的签证类别,按要求准备申请材料,通过本中心官网在线提交申请并进行预约
一、准备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如下:
1.签证申请表。在线填写签证申请表,完成提交后打印并签字
2.护照原件及资料页复印件,护照需自申请之日起有效期半年以上、空白页符合规定。若申请人有多重国籍,需提供所有国籍护照原件
3.两张近六个月2寸白底照片
4.Emirates ID复印件,不在国籍国申请者需提供签发满半年的阿联酋长签复印件(若阿联酋长签系阿布扎比领区签发,则提供租房合同等证明申请人在迪拜领区居住)
5.阿联酋担保方提供的不反对函(若阿联酋担保方为个人,提供担保人的护照复印件。若申请人未满18岁,其父母均需出具不反对函并提供父母护照复印件)
6.相应支持性材料
种类 |
申请人范围 |
主要材料 |
M |
入境进行商业贸易活动的人员 |
中国境内贸易合作方出具的商务活动文件、经贸交易会请柬等邀请函件,该邀请函须包含以下内容: ——被邀请人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护照号、国籍等; ——被邀请人访问信息:来华事由、抵离日期、访问地点、与邀请单位或邀请人关系、费用来源等; ——邀请单位或邀请人信息:邀请单位名称或邀请人姓名、联系电话、地址、单位印章、法定代表或邀请人签字等。 |
L |
入境旅游的人员 |
往返机票、酒店订单等行程材料,或中国境内单位(旅行社等)或者个人出具的邀请函(需附邀请人身份证件复印件),该邀请函须包含以下内容: ——被邀请人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护照号、国籍等; ——被邀请人行程安排信息:抵离日期、旅游地点等; ——邀请单位或邀请人信息:邀请单位名称或邀请人姓名、联系电话、地址、单位印章、法定代表或邀请人签字等。 |
Q1 |
因家庭团聚申请赴中国居留的中国公民的家庭成员和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家庭成员,以及因寄养等原因申请入境居留人员 *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
须提供: (一)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或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出具的邀请函(原件、传真件、复印件等均可),该邀请函须包含以下内容: ——被邀请人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护照号、国籍等; ——被邀请人访问信息:来华事由、拟抵达日期、拟居留地点、拟居留期限、与邀请人关系、费用来源等; ——邀请人信息:邀请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地址、邀请人签字等。 (二)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家庭成员关系证明(结婚证、出生证、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或亲属关系公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三)邀请人的中国身份证明(如中国身份证或户口簿,华侨以及港澳台胞可提供护照、回乡证、台胞证以及在中国境内6个月以上的工作或居住证明)复印件,或外国人护照及中国永久居留证复印件。 |
Q2 |
入境短期(不超过180日)探望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的亲属和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亲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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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1 |
入境长期(超过180日)探望因工作、学习等事由在中国境内居留的外国人的配偶、父母、未满18周岁的子女、配偶的父母 |
如邀请人已在中国境内工作、长期学习: (一)在中国境内居留的外国人出具的邀请函件(原件、传真件、复印件等均可)。该邀请函须包含以下内容: ——被邀请人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护照号、国籍等; ——被邀请人访问信息:来华事由、拟抵达日期、拟居留地点、拟居留期限、与邀请人关系、费用来源等; ——邀请人信息:姓名、护照号、国籍、联系电话、地址、邀请人签字等。 (二)邀请人的护照及居留证件复印件; (三)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结婚证、出生证、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或亲属关系公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如与赴华工作、长期学习的外国人同时申请: (一)工作或长期学习签证申请材料复印件; (二)申请人与工作或长期学习签证申请人之间的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出生证、亲属关系公证书等)原件; (三)有关单位出具的情况说明。 |
S2 |
入境短期(不超过180日)探望因工作、学习等事由在中国境内停留居留的外国人的家庭成员(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及因其他私人事务需要在中国境内停留的人员 |
如系短期探亲,须提供: (一)在中国境内居留的外国人出具的邀请函件(原件、传真件、复印件等均可)。该邀请函须包含以下内容: ——被邀请人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护照号、国籍等; ——被邀请人访问信息:来华事由、拟抵达日期、拟居留地点、拟居留期限、与邀请人关系、费用来源等; ——邀请人信息:姓名、护照号、国籍、联系电话、地址、邀请人签字等。 (二)邀请人的护照及居留证件复印件; (三)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结婚证、出生证、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或亲属关系公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如系私人事务,需根据领事官员要求提供有关私人事务证明材料。 |
X1 |
入境长期(超过180日)学习人员 |
(一)中国境内招收院校出具的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1或JW202表)原件及复印件 |
X2 |
入境短期(不超过180日)学习人员 |
中国境内招收院校出具的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
具体要求可发送邮件至dubai@visaforchina.org确认
必要时,领事官员可根据情况要求申请人提供其他证明文件或补充材料,或要求申请人接受面谈。如对上述信息有疑问或需申请其他类型签证,可发送邮件至dubai@visaforchina.org确认材料要求。
二、在线填表以及在线预约注意事项
在线填写申请表时请注意:
1.个人信息(如: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护照号、国籍等)须与护照信息完全一致且不可手改。如系华人,须注意曾有国籍是否已填写,并使用汉字填写本族裔语言姓名等信息。
2.表格所填所有信息需如实,完整,准确,请在完成填表前仔细审核表格所填信息。
3.系统将对导入至申请表的照片进行初审,是否合格以工作人员现场审核为准。
完成在线填表后,需在网站完成预约后,在预约日持预约单准时到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递交申请。
迪拜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