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驻迪拜总领馆远程视频公证办证须知
中国驻迪拜总领馆(下称“总领馆”)与国内公证机构(下称“公证机构”)合作试点,推出海外远程视频公证办证方式,用信息化手段便利海外中国公民办理公证事务。当事人办理海外远程视频公证前,请认真阅读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一、申办条件
当事人申请办理海外远程视频公证,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大陆地区居民;
(二)在阿联酋长期居住(具有有效阿联酋长期居留签证);
(三)公证书拟在国内使用,公证事项系总领馆无法办理的,且当事人自愿选择海外远程视频公证;
(四)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禁止性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证机构不予办理海外远程视频公证: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监护人代理申请办理海外远程视频公证的;
(二)当事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没有利害关系的;
(三)当事人之间对申请海外远程视频公证的事项有争议的;
(四)当事人虚构、隐瞒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五)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又无法补充,或者拒绝补充证明材料的;
(六)申请海外远程视频公证的事项不真实、不合法的;
(七)申请海外远程视频公证的事项违背社会公德的;
(八)当事人拒绝按规定交纳公证费的;
(九)其他不适合办理海外远程视频公证的情形;
二、申办程序
(一)当事人自行联系附件名单上相关公证机构,按照公证机构的要求准备并上传有关材料,预约申请,并保持手机畅通。
(二)请当事人自行联系相应公证机构(附件1)提出公证申请。当事人确认公证机构同意受理后将相关信息(含姓名、联系方式、办理项目基本描述、公证机构答复证明、护照及长期签证或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住址等)发至签证中心远程视频公证咨询邮箱dubai@visaforchina.org进行预约。
(三)当事人需在约定时间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件信息需同公证申请信息一致)亲自前往签证中心办理,同时须佩戴N95口罩和医用手套,保持社交距离。在总领馆和签证中心工作人员协助下,当事人与公证机构视频连线完成核验身份等公证程序,商定领取公证书方式、办理进度查询等事项。
(四)当事人按照公证收费标准的规定,直接向公证机构交纳公证费及其他可能产生的费用(公证书翻译费、申请公证的文书翻译费、副本费等)。总领馆不就海外远程视频公证收取任何费用。在签证中心办理的,需向签证中心支付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请径询签证中心)。
(五)公证程序结束后,当事人通过签证中心将视频连线中公证机构审核过的材料邮寄当事人指定的国内收件人,邮费由当事人承担。
(六)公证机构收到邮寄材料审核无误后,按照有关程序出具公证书。
三、相关规定
(一)当事人向公证机构申办公证,应如实告知、填写所申办公证事项的有关情况,所上传的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合法、充分。
(二)对所填写的与公证事项有关的信息,以及所上传的证明材料,公证机构将及时通过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的形式依法进行核实。如因当事人不如实填写申请公证事项的信息、上传的证明材料不真实、不合法,或因条件所限无法核实到有关信息的,公证机构将不予办理。
(三)当事人根据邮寄承运部门关于邮寄过程中发生材料丢失,损毁等赔偿条款自愿投保,如发生纠纷应当由当事人自行与承运部门协商解决。
(四)当事人选择采用海外远程视频公证方式申办公证,即视为当事人自愿申办海外远程视频公证,已阅读、理解、知晓、认可本须知中每一项内容,并愿意接受相应规则的约束,自行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免除总领馆的一切责任。
四、联系方式及办证地址
中国驻迪拜总领馆证件咨询电话:00971-43952208
迪拜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0971-43711711
迪拜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远程视频公证咨询邮箱:dubai@visaforchina.org
办理地址:迪拜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WAFI
Mall, Level 3, Falcon, Phase 2, Umm Hurair2, Dubai 114 100, UAE.)
附件:
附件1 海外远程视频公证试点公证机构名单
附件2 海外远程视频公证权责告知书
附件3 邮寄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