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中国驻孟买、加尔各答总领馆领区的申请人请向两总领馆提交认证申请。中国驻孟买总领馆领区为马哈拉施特拉邦和卡纳塔克邦。中国驻加尔各答总领馆领区为西孟加拉邦、奥里萨邦、查蒂斯加尔邦、贾坎德邦和比哈尔邦。新德里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负责受理上述领区以外地区的认证申请;
二、文书真实合法,没有违反中国法律或可能损害中国国家及社会公共利益的内容;
三、逐项认真填写领事认证申请表,并在相应位置签名或捺指印;
四、申请认证的文书在两页以上的,应装订成册,不易被拆换。应采用火漆加封或加盖骑缝章或加盖钢印等,以保证文书的完整性;
五、由印度有关机关出具并准备在中国使用的文件须先经印度公证机关公证,并经印度外交部领事司、印度外交部驻钦奈办事处或印度外交部驻海德拉巴办事处认证后,再到我中心办理认证;
六、办理商业文书认证,需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护照复印件及能够证明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的公司文件、公司或单位负责人签署的介绍信及申请人的护照原件及复印件,写明需要认证的文件和认证目的;
七、办理个人出生、结婚、学历、无犯罪记录等类认证,需提交个人说明书,写明需要认证的文件和认证目的。如系代办,需提交代办人有效护照资料页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