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有效期
签证的入境有效期,是指持证人所持签证入境的有效时间范围。非经签发机关注明,签证自签发之日起生效,于入境有效期满当日北京时间24:00失效。只要入境次数仍有剩余,在入境有效期满前的任何时候,持证人均可持此签证赴中国。入境有效期已过的签证,无论是否剩余入境次数,均无法使用。
中国驻外使领馆不能延长签证的入境有效期。如果签证失效,请重新申请签证。持用失效签证前往中国,将被拒绝入境。因此,出发去中国前,请再次检查签证的入境有效期。请注意,即使外国人持有有效的中国签证,也可能被中国出入境管理部门拒绝入境。
例如:
问:我的签证入境次数为两次,入境有效期至6月20日。我已于6月12日第一次使用该签证入境中国。可否于6月25日再次使用该签证前往中国?
答:不可以。因为该签证的入境有效期已过,即使仍有剩余的入境次数,您也无法再次使用。
入境次数
签证的入境次数,是指持证人在签证的入境有效期内可以入境的次数。入境次数用完,签证即失效;即使入境次数未用完,如果入境有效期已过,签证亦失效。如需再次前往中国,须重新申请签证。持用入境次数已用完的签证前往中国,将被拒绝入境。
例如:
问:我的签证入境次数为两次,入境有效期是3月20日至6月20日。我已于5月20日前入境中国两次。能否在6月20日前继续使用该签证?
答:不能。因为该签证的入境次数已用完,即使该签证尚在入境有效期内,您也无法继续使用。
停留期限:
签证的停留期限,是指持证人每次入境后被准许停留的时限,自入境次日开始计算。
例如:
问:我的签证入境次数为一次,停留期限为30天。我计划于6月12日入境中国,在中国最长可以停留至几月几日?
答:您在中国最长可以停留至7月12日。因为签证停留期限是自入境次日(6月13日)开始计算,最长可以停留30天,至7月12日。
例如:
问:我的签证入境次数为一次,停留期限为30天,入境有效期至6月12日。如果我于签证的入境有效期最后一天,即6月12日,入境中国,可否在中国停留30天?
答:可以。
如在中国停留需超过签证允许的停留期限,当事人必须在当地公安机关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申请延期。可以申请并不等于申请一定会被批准,由此可能引起的一切责任应由申请人承担。
在中国停留超过签证停留期限,将违反外国人出入境管理法规,并会被处以罚款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