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公民和中国公民办理文书认证,需完成以下几个程序:
1.申办领事认证的有关文书应首先由比利时机构(如市镇政府民事登记部门、法院、学校、医院、警局、宣誓翻译等)出具或由比利时公证员办理公证。
2.由比利时机构出具或已办妥公证的文书,其后需送至比利时外交部办理认证(一些机构出具的文书在送至比利时外交部认证前,还需由上级部门进行认证)。
3.将比利时外交部认证过的文书送至送到签证申请中心申请领事认证。
外国公民和中国公民办理文书认证,需完成以下几个程序:
1.申办领事认证的有关文书应首先由比利时机构(如市镇政府民事登记部门、法院、学校、医院、警局、宣誓翻译等)出具或由比利时公证员办理公证。
2.由比利时机构出具或已办妥公证的文书,其后需送至比利时外交部办理认证(一些机构出具的文书在送至比利时外交部认证前,还需由上级部门进行认证)。
3.将比利时外交部认证过的文书送至送到签证申请中心申请领事认证。
外国公民和中国公民办理文书认证,需完成以下几个程序:
1.申办领事认证的有关文书应首先由比利时机构(如市镇政府民事登记部门、法院、学校、医院、警局、宣誓翻译等)出具或由比利时公证员办理公证。
2.由比利时机构出具或已办妥公证的文书,其后需送至比利时外交部办理认证(一些机构出具的文书在送至比利时外交部认证前,还需由上级部门进行认证)。
3.将比利时外交部认证过的文书送至送到签证申请中心申请领事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