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公民申办领事认证的有关文书应由比利时机构(如市镇政府民事登记部门、法院、学校、医院、警局、宣誓翻译等)出具或经比利时公证员公证。由比利时机构出具或已办妥公证的文书需送至比利时外交部办理认证后,再送至我中心办理领事认证。
中国驻比利时大使馆不受理第三国出具文书的领事认证申请。
中心地址: No. 109 Rue Neerveld, Woluwe Saint-Lambert 1200,Bruxelles 办公时间: 星期一 ----- 星期五(比利时和中国法定节假日除外) 递交时间: 上午9点至下午3点 取证时间: 上午10点至下午4点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 775 0888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节假日除外) 传真:02 775 0880 电子信箱: brusselscenter@visaforchina.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