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和对等原则,经中国驻德国使馆授权,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自2019年12月16日起,对包括德国公民在内的全部申请中国签证人员留存十指指纹,以下人员可免予采集指纹:
一、未满14周岁或超过70周岁人员;
二、持外交护照或根据双边协议免采指纹人员;
三、5年内持同一本护照申办签证并留存过指纹的人员可予免采,但需出示5年内同本护照上曾获发的生物识别贴纸签证;
四、十指手指均残缺或十指指纹均无法留存人员。
请注意,申请人须本人亲自前往签证申请中心留取指纹。伪造指纹或由他人冒充留取指纹,将导致被拒绝进入中国境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同时,请申请人提前在签证申请中心网站(https://www.visaforchina.org)填表并预约,提交申请之日请携带标准彩色证件照片一张。
柏林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
2019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