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申请中心是依照希腊法律注册、运营的商业机构,受使馆委托,提供受理领事认证申请、审核材料、代收认证费用、代发证及办理咨询等服务。中国公民或外国公民(包括外籍华人)拟送往中国使用的文书,可由申请人本人或委托他人来我中心办理认证,相关流程及要求如下:
一、文书认证程序
外国公民和中国公民办理文书认证,需完成以下几个程序:
1.有关文件应先由希腊当地有关机构办理公证。
2.申请人将公证书送希腊外交部办理认证。
希腊认证机构为希腊外交部,联系方式及地址为:
地址:3,Akadimias Ave., Athens
电话:210 368 2040,210 368 2041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9:00-13:00(疫情期间需要提前预约)
3. 申请人将经希腊外交部认证的文书送到签证申请中心申办领事认证。
二、注意事项
1.申请领事认证的文件必须一事一证,一份文件证明多件事情或夹带无关文件的公证书不予认证。
2. 中国国内出具的文件(如护照、公司注册文件)不予认证。
3. 文件内容不符合中国法律规定或可能损害中国国家及社会公共利益的内容的不予认证。
4.根据国际惯例和中国有关规定,认证只证明希腊外交部有关官员的签字和印章属实,对被认证文书内容不负责。
5. 公证员公证过的文书、并经希腊外交部,以及中方认证过的文书,不得因复印等原因任意拆装。由此可能引起的问题,乃至法律责任,应由当事人全部承担。
6. 中国驻希腊使馆原则上不予对第三国文件办理认证。如当事人确有困难,可在取得第三国驻希腊使领馆的公证和认证,再办理希腊外交部的认证后,送往我中心办理认证。
三、申请材料
中、外国公民申请文书认证,须提交以下材料:
1.如实、完整填写的认证申请表。
2.所需认证材料的原件及其复印件。
3.申请人合法有效身份证件(中国公民持护照,希腊公民持身份证)原件及资料页(带照片页)复印件。
4.如系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当事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5.如系商事认证,应提交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证明,以及法定代表人或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企业法定代表人或组织负责人不能亲自办理的,可由代办人携委托书原件,企业法人证明文件等代为递交申请。
6.领事官员认为与办理认证申请有关的其他证明文件。
四、受理时间:
普通申请:4个工作日
加急申请:3个工作日
* 使馆领事官员可根据申请人情况,要求申请人补充提供其他证明文件或补充材料,或者要求申请人到使馆面谈,受理时间有可能超过上述时间。
五、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