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双边协议,部分国家公民(中外互免协议一览表)持相应护照赴华,免办签证。
二、持与中国建交国家的普通护照到香港或澳门旅游的外国人,经在香港、澳门合法注册的旅游公司组团进入广东珠江三角洲地区(指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中山、江门、肇庆、惠州所辖行政区)旅游,且停留不超过6日,可免办签证。上述团组赴汕头旅游,如直接从汕头口岸出境,活动范围不超出汕头行政区域的,亦适用上述政策。
三、外国人持已订妥座位的联程机票搭乘国际航班从中国直接过境,在过境城市停留不超过24小时且不出机场的,可免办签证。要求临时离开机场的,须向机场边防检查站申办停留许可手续。
四、持有效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国人居留许可者可免签入境中国。
五、持有效的APEC商务旅行卡者可免签入境中国。
请注意,国家移民管理局有关部门有权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允许还是拒绝持证人进入中国境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