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2 签证申请材料
一、基本申请材料
(一)护照:自申请之日起有效期6个月以上、有至少2张空白签证页的护照原件,及护照照片资料页和最近一次中国签证(如曾获批)复印件各1份。 所有换新护照,须同时携带旧护照原件。
(二)签证申请表及照片:填写完整并签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证申请表》1份,所附2张照片要求为:近期、正面、彩色(白色背景)、免冠、小2寸护照照片(48mm×33mm)。请点击照片规格要求。
请在签证中心网站在线填表,填妥后打印并签名。
请注意:来签证中心递交申请时,请务必携带填写好的签证申请表。
(三)合法停留或居留证明(适用于非澳大利亚护照持有者):如果您不在国籍国申请签证,请提供在当地合法居留、工作、学习的有效证明或有效签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四)原中国护照复印件和原中国签证复印件(适用于曾有中国国籍,后加入外国国籍者):
如果您第一次申请中国签证,请提供原中国护照原件、护照照片资料页复印件及入籍前第一个澳大利亚/其他国家永久居留签证(非155签证)。
如果您曾获得中国签证,请提供曾获得的中国签证复印件。若持新换发的外国护照申请签证时,请同时提供原护照照片资料页及曾获得的中国签证复印件(如果新护照与原护照所记载的姓名不一致,请提供有关官方出具的更改姓名的证明文件)。
(五)18岁以下未成年人请提供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具有中国血统的18岁以下未成年人(父母一方为中国国籍或曾有中国国籍)首次申请中国签证,请提供:
1、未成年人的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未成年人出生时,父母双方的护照原件及护照信息页复印件
3、未成年人出生时,如父母一方或双方持有中国护照,需提供当时所持有的外国人签证或居留证明复印件
*是否办理旅行证,请查阅驻墨尔本总领馆--领事服务--护照、旅行证--证件办理常见问题
(一)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或居住在中国的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公民出具的邀请函件。该邀请函须包含以下事项:
1.被邀请人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
2.被邀请人来华信息:来华目的、抵离日期、逗留地点、与邀请人关系、在华期间费用来源等;
3.邀请人信息:姓名、联系电话、地址、邀请人签字等。
(二)邀请人的中国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或外国人护照及永久居留证复印件(正反面)。
三、特别提示
(一)邀请函可以是传真件、复印件或打印件,但领事官员可能要求申请人提供邀请函原件。中国境内个人出具邀请函需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二)必要时,领事官员可根据情况要求申请人提供其他证明文件或补充材料,或要求申请人接受面谈。
(三)领事官员根据申请人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颁发签证及颁发签证的入境有效期、入境次数和停留期限。
(四)注意:所有递交的材料需用A4纸。
其他签证所需申请材料,请见网站首页--具体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