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不属于以下情况,您前往中国须事先办妥签证。
一、根据中国政府与其他国家政府签订的互免签证协议,属于免办签证人员(中外互免签证协议一览表)(超链接2023年2月22日最新版)
二、持与中国建交国家的普通护照到香港或澳门旅游的外国人,经在香港、澳门合法注册的旅游公司组团进入广东珠江三角洲地区(指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中山、江门、肇庆、惠州所辖行政区)旅游,且停留不超过6日,可免办签证。上述团组赴汕头旅游,如直接从汕头口岸出境,活动范围不超出汕头行政区域的,亦适用上述政策。
三、外国人持已定妥座位的联程客票搭乘国际航行的航空器、船舶、列车从中国过境前往第三国或者地区,在中国境内停留不超过二十四小时且不离开口岸,或者在国务院批准的特定区域内停留不超过规定时限的,可免办签证。要求临时离开口岸的,须向口岸边境检查机关申办临时入境手续。
四、持有效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国人居留许可者可免签入境中国。
五、持有效的APEC商务旅行卡者可免签入境中国。(删除原有72/144小时免签内容)